停车场交通设施施工合同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信原则,甲乙双方就 **小区停车场交通设施施工事宜协商一 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小区道路及车库标线、标牌交通设施工程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量: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详见合同附件) 四、工程技术要求: 乙方按甲方设计、确认后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五、工期: 本合同签订后 ,乙方收到甲方进场施工通知后 15 天内完成本工 程施工,如因甲方原因、天气、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确认,工期可 相应顺延。 六、工程造价: 合同暂定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元),乙方出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 万元,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 合格并办理结算后,甲方付至结算款的 95%,结算款的 5%作为质保金, 于质保期满 7 日内扣除应扣款项后一次性无
交通设施订制及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规范交通管理设施,甲方商定在地下停车场主要路口设置部分交通设施,并委托 乙方设计、制作、安装。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交通安全设施订制 和安装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签定本合同。 一、交通设计型号规格 . 式样 . 数量 标准式样交通标牌、标线、非标准指路牌、车轮定位器、减速路拱、护角导向标、 凸面镜等交通安全设施一批。 各种交通标牌(标线、非标准指路牌)的式样、规格结构详见设施清单。 二、价款: 本合同总造价为: (大写: 元整)。 以上价款包材料费(含自制配件、附件) 、人工费、进出场装卸运输费、税费等, 若数量与报价表有出入,以最终实际数量结算,允许调整总价。 三、交货期与交付使用期: 全部工程施工期限以甲方通知进场后 天内完成。 四、结算方式: 如因设计变更,使交通设施配套数量或使用的材料品牌、规格等发生变动部分按清 单中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