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特种设备检验服务中心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 1 页 共 35 页 1、工程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淮安市特种设备检验服务中心 1.2 工程地点:淮安市清浦区柯山路南侧 1.3 投资类别:单位自筹,工程投资额约 1600万元。 1.4 工程内容:工程为共 2栋楼办公楼,主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9层(附 楼 3层),总建筑面积为 8800 ㎡ 1.5 工程简介:本工程由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淮安分院发包 建设,江苏天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 工程为办公建筑, 地上 9层;建筑高 度为 34.05 米,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合理使用年限为 50年。 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 7度 .本建筑为二类高层建筑,设计耐火等级为二级。 1.6 计划工期:为 210 天。 1.7 主要参建单位: 单 位 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 江苏省特种
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 JHJL-1 标段 特种设备监理实施细则 (修订) 编制: 审核: 批准: 京沪高速铁路工程监理一标项目部 二○○九年二月 京沪高速铁路工程监理一标项目部 特种设备监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增强监理工作的针对性,保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和生产安全, 特编制此监理实施细则。 1.2 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一标段,涉及到的特种设备有拌合站锅 炉、梁场锅炉及蒸汽管道;现场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食堂使用的 液化气瓶;梁场钢筋加工场 10 吨、40 吨、50 吨龙门吊; 900 吨移 梁机, 450 吨龙门吊, 900 吨架桥机以及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 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2 编制依据 2.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 373 号,2003 年 3 月 11 日) 2.2 《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