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招投标规定 1.总则 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国家发改委等七部 委 2001年第 12号令)《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交 通部 2006年第号令)《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发 改价格 [2007]670 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 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 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 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 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 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 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 2.评标组织及职责 ]招标人应从下列方法中 选择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 a. 固定标价评
武汉市招投标数据交换标准格式 为了满足招投标活动中实现计算机辅助评标的要求,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需要对 参与评标的电子版招投标数据的格式和内容加以规范, 以方便各家清单计价软件都能够读取 和生成招投标电子文件, 经反复研讨和专家论证, 我们认为采用国际通用的 xml 结构化文档 设计技术来定义数据交换标准格式比较合适。 由于 xml 文件是纯文本文件, 可以很方便地阅读和修改, 这满足了数据的公开性要求, 但是也带来了如何防止投标文件数据被篡改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决定采用 CA认 证技术,在投标文件生成时,需要使用项目经理钥匙对原始的 xml 文件内容进行数字签名, 并将数字签名的文本及项目经理钥匙所含的数字证书的文本附在原始的 xml 文件的末尾,产 生最终的投标数据文件。 在开标时, 开标系统将核对数字证书的内容 (证书中的项目经理身 份证号和名称必须和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