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整理 仅限学习使用 1 / 6 上海临港芦潮港社区安置房 三期工程Ⅰ、Ⅵ标段 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单位:上海同济工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编 制 人: 编制日期:二 一、 工程简况 : 上海临港芦潮港安置三期Ⅰ、Ⅵ标段工程位于上海市南汇区芦潮港镇, 总建筑面积 14万平 M,拟建建筑为 11+1层框架结构住宅和 6层砖混结构住 宅以及 4层砖混结构住宅。 b5E2RGbCAP 建设单位:上海临港芦潮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联程泰宁建筑设计研究院 打桩单位:中国二十冶金建设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同济工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 旁站监理的目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当按 工程监理规范要求,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 施监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对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 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
付款控制程序 1、 目的:确保及时、准确向分供商付款。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 2.1工程款的审批、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 2.2材料、设备款的审批、支付。 2.3设计费的审批、支付。 3、 职责: 3.1项目主办人根据进度、质量状况及合同提出付款书面申请。 3.2项目主管经理负责复核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 3.3预算部经理复核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 3.4项目分管副总负责审核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 3.5财务主管经理负责审核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 4、 程序: 4.1付款申请。 4.1.1项目主办人依据合同、进度及质量状况确定是否申请付款。 4.1.2项目主办人按以下内容填写《付款通知单》和《付款申请单(试行)》并交项目主管经理复核。 4.1.2.1付款缘由。 4.1.2.2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