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 息 动 态 年 费县已全面完成农业 取水许可证发证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 办法 》和山东省水利厅鲁水资字 号 “ 关于开 展 农业灌区取水登记和发放取水许可证工作 ” 的通 知 , 在县委 、 县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 帮助下 , 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 , 目前 , 我县 已圆满完成了发证工作 由于农业取水许可证发放工作时间紧 、 涉及面 广 、 工作量大 , 因此 , 水利局党组非常重视 , 立即由副 局长赵士坤同志主持召开了 由全县 个乡镇水利 站站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 。 在会议上 赵局长指 出了这次农业取水登记和发证的重要性和 必要性 , 统一了与会人 员的认识 。 会议结束后 , 各水利站立 即行动 , 县水资办派员 分片巡 回指导 但由于农业取水登记发证工作是一 项新的工作 , 部分群众还存在着模糊认识 。 针对这种 情况 ,
工程建设是近年来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多发部位。为了有效地遏制工程建设中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保证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受损失,广安地区建立以来,我们就按照地委、行署要求及时开展了对建筑工程项目的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取得了较明显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深入调查研究,制定监督办法。为使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程序化、制度化,我们在专题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建设部、省建委有关规定,制订了《关于对工程建设实行纪律监督的暂行办法》,对工程建设中实行监督的原则、范围、内容、程序、方法和违章违纪后的处理等,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同时将《暂行办法》在《广安时报》上全文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