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 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至少每月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 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 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 书。 第三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 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 查。 第四 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 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 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
建筑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之要求, 依据安全生产评价之内容, 为确保施 工生产安全防范责任制的落实,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公司建立了施工 现场消防检查制度,其规定如下: 一、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l、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队 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 熟悉掌握防火、 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做到 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项目经理部每半年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 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现场设置消防车道,特别是通往仓库、生活区的道路其宽度不得小于 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4、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 足够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5、现场进水管直径不小于 100mm,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