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文件 消监字〔2008〕216 号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关于开展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 检验工作的通知 各消防支(大)队、消防监督处 (科),防火部科研所、 重点一处、 重点二处、建审处、验收办、奥运办、受理室: 近年来全国发生多起人员聚集场所亡人恶性火灾,主要原因 是未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的设计要 求,使用相应燃烧等级的装修材料,致使火灾危险性上升,造成 严重人员伤亡。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使用, 2005年 4月 15日,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颁布 《建筑 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54—2005),并于 2005年 8 月 1 日开始实施。该规范明确规定对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进行见 -2- 证取样检验。为认真贯彻《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和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验
职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宿舍住宿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 工作,严格遵守并服从我院的统一管理和安排。根据 《消防法》施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保卫科负责宿舍的安 全,各住宿人员均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设备、消防设施。非紧急情况下, 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 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 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会报火警;如发现 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 员并报警,我院微型消防站电话 2236799,火警电话 119。 1.宿舍内要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 禁止在宿舍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 等。 2.点燃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 任何可燃,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3.禁止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