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一) 廊建质安 [2010]1 号 廊坊市建设局 关于印发《廊坊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廊坊 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质监站,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省、市分户验收工作精神,使分户验收工作更加便于操作 和实行,同时为加强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督 ,确保住宅工程的施工质 量,我站在试点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河北省住宅工程质量 分户验收暂行办法》(冀建法 [2008]601 号)、《关于全省住宅工程 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建质监 [2008]26 号),进一 步细化了分户验收的程序、内容和方法,现将《廊坊市住宅工程质量 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廊坊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监督工作实施 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在分户验收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 意见和问题,请及时反馈市质监站备案科。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