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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7.25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标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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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 1、水泥 [GB 50204-2002(2010 版)]《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 7.2 条、GB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 ⑴检测参数: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 ⑵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 同一等级、 同一品种、 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 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 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 (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 )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亦可从 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 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总量不少于 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2.1 钢筋原材料 ⑴频率: 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

建筑材料取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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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样 常用建材取样试验方法 一、水泥 、试验规范标准: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法)》()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土等灰硅酸盐水泥》 ()。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土等灰硅酸盐水 泥》( 、编号和取样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 同标号来编号和取样, 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 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 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 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取样送样规则: ()、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及 上海市建委核发的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 ()、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并不超过为一个取 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个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 在点以上,经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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