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费量的定制: 设计费在 10 万以上的 (包括 10 万)省外工程方能承接。其工作内容有 :景观概念规划设计、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绘制及多媒体制作等。 二、设计费的取费标准: 居住区、道路、广场、公园及其它景观项目 ,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 ,可分别按工程总造价 (图纸概算) 的 5%-10% 进行取费,也可按 15 元 /㎡-18 元 /㎡进行取费,屋顶花园按工程总造价的 10%或 15 元/㎡~ 25 元/㎡进行取费,也可按 2002 年《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 进行取费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上下浮动 20%)。 三、设计费计算方式: 3.1 景观设计面积 =总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 {2.7m 以上的消防通道 (水泥地面 )不计算景观面积,如有铺 装设计则按实际面积计算 }。 3.2 景观工程总造价 ×费率 =设计费基价。 3.3 设计费基价 ×专业调整
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1992]价费字 375号 国家物价局建设部文件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总说明 一、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是工程设计单位与委托任务单位签订合同、 履行合同收取设计费的依 据。 二、本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组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编制, 经国家物价局会同 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批准颁发。 工程设计单位承担任务的工程性质, 分别执行本标准中 有关行业的收费标准。 各建设单位、 工作设计单位、 设计审查部门和建设银行等单位应该据 此掌握并监督执行。 三、本收费标准共分三册。第一册包括:石油、钢铁、黄金、有色冶金、建材、机械、化工 与石化、医药、纺织、轻工、交通、广播电视、商业、粮食、林业、民用建筑、市政、水利 水电、人防、铁道等二十一个行业;第二册包括:核工业、航空、电子、兵器、船舶、航天 等六个行业 (84年本);第三册是 《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收费工日定额》 试行本, 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