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及医疗建筑 -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 医院及医疗建筑,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以及具备治疗功能的疗养院等。 医院及医疗建筑, 有其特定的功能需求, 其建筑防火要求及消防设施的设置, 除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及相应的系统类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外, 尚应符 合各专项规范标准的要求。 注:文中所指的医院建筑,均为与医疗相关的建筑,独立的办公楼、宿舍建筑等, 应按相应功能的防火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医疗建筑中附属的办公室等辅助功能场所, 不影响医疗建筑的定性。 本文共分 12 大章节! 第一章 防火设计基本原则 一、医院建筑中,独立的办公楼、宿舍建筑等,不属于医疗建筑,应按相应功能 的防火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 二、医疗建筑中附属的办公室等辅助功能场所,不影响医疗建筑的定性。 三、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属于人员密集场所。( 3.3) 四、 150 张床位及以上的养老院、医院的门诊楼和住院楼属于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