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 来源: 作者: 日期: 11-02-19 不可抗力是一种不受当事人意志所支配的、 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力量。 与诸多民事制度一样, 不可抗力制度起源于罗马法, 并在不同程度上为大陆法国家所继受。 在英美法国家, 英国上 诉法院在 1903 年的克雷尔诉亨利的著名案例中所确立起来的合同目的落空原则,也在一定 程度上包含 不可抗力是一种不受当事人意志所支配的、 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力量。 与诸多民事制度一样, 不可抗力制度起源于罗马法, 并在不同程度上为大陆法国家所继受。 在英美法国家, 英国上 诉法院在 1903 年的克雷尔诉亨利的著名案例中所确立起来的合同目的落空原则,也在一定 程度上包含了不可抗力的内容。 对不可抗力的界定及其外延范围, 各国立法、 学说上一直存 在争议。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 153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 不能克服的客观
合同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于 2017年 8 月 17 日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原 合同”),约定就 项目进行合作,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成都达成如 下协议: 1、原合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合同中约定的双方 一切权利义务终止; 2、原合同解除后,双方互不承担任何付款责任; 3、原合同解除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在履行原合同过程中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而承担的保密 责任不因该合同的解除而解除,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5、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