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财 政 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 2014〕21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各集中采购机构: 为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适应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和社 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 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2014年 12月 31日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 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1 安徽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 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皖发[2006]8 号) 和《财政部关于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若干意 见》(财库[ 2006]47 号)文件精神,实施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自主创新产品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以下统称采购人) 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适用于本办 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经省级以上 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自主创新产品,是指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 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统称目录)以及安徽省财政厅 公布的《安徽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的货物和服 务。 2 《安徽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
政府采购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注册登录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政府采购招标管理暂行办法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政府采购招标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