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模板方料买卖合同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等,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协商,双方就南昌市供电局通信设 备大楼的废旧模板方料买卖签订本合同。 2、甲方将承建的南昌市供电局通信设备大楼的废旧方料、模板 将全部卖给乙方, 按甲方主体框架的现场楼面模板、 方料实际面积计 算,总面积为 15600m2,单价 48元 /m2,合计人民币柒拾肆万捌仟捌 佰元整(¥ 748800.00),主体框架以外的场地上废旧方料、模板以现 场实际数量一次性定价人民币伍万捌仟元整(¥: 58000.00),货款 总合计人民币捌拾万零陆仟捌佰元整(¥: 806800.00)。 3、甲方承建的主体框架的二次结构、两头车道、后浇带及工地 所需要的地方,所用的方料、模板甲方有权使用现场的所有方料、模 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