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编号及取样规则 1.取样准备 1.1 编号及取样 a.水泥出厂前,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 个编号为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吨位按我公司生产能力和实际情况 规定,散装每个编号不超过 200 吨,袋装水泥每一编号不超过 200 吨。 b.编号规则:以 26 个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共同组成并按顺序 确定。 2.取样方法: 按国家标准 GB12573-2008 水泥取样方法进行。 2.1 取样部位: a.成品仓库或包装机; b.散装水泥卸料处或输送水泥运输工具上。 2.2 样品数量 a.混合样:取样数量应符合相应水泥标准的规定。 b.分割样:袋装水泥每 1/10 编号从一袋中取至少 6kg;散装水泥 每 1/10 犏号在 5min 内取至少 6kg。 2.3 取样步骤 采用机械连续取样嚣在装置取样, 该装置一般安装在尽量接近于 水泥包装管路中,从流动的水泥中取出样品,然后将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