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咨询单位: xx建设部 xx 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XX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 与 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 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 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甲方书面要求之日开始实施,至出 具最终成
浙江省物价局文件 浙价服〔 2009〕84号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 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省建设厅: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 维护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 促进建 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 现就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问题通 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面向社会接受委托, 依法 从事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 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 建 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 (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投标报价的编 制和审核)、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工程造价经济纠纷 的鉴定、提供工程造价信息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形式。 实 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服务项目详见《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 准》(见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