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附件 天津市装配整体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 (试行) 本细则适用于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钢结构和 混合结构的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单体建筑(混合结构按照津建科 〔2015〕543号文件中钢结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 一、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1、预制装配率( K)以单体建筑的标准层为计算单位,装配 整体式建筑标准层预制装配部位应一致,不一致的楼层视为另一 标准层。预制装配率的计算不含国家及本市相关标准明确规定的 结构底部加强区和屋顶层。 2、预制装配率( K)由预制率( K 1)和装配率( K 2)组合而 成,即: K=K 1+ K 2 其中:预制率 K 1——标准层预制混凝土构件体积占标准层混 凝土构件总体积的百分比。单体建筑存在多个标准层时,应先分 别计算每个标准层混凝土构件预制率( q),再按各标准层层数加 权平均计算预制率( K 1)。每个标准层混凝土构件预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