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编制要点 监理规划是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1、监理规划的编制人员及时间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设计文件后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监理规划应针对建设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 工程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 此外,还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图审查意见等文 件资料进行编制。 一个监理项目应编制一个监理规划。 当不完全具备编制完整监 理规划的条件时,可分阶段编制 2、监理规划的编制要求 首先,监理规划的内容应有针对性,做到目标明确、职责分工清楚、措施有效。 其次,对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监理规划中 制定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计划。 监理规划是在项目监理机构详细调查和充分研究建设工程的目标、技术、管理、 环境以及工程参建各方等情况后制定的指导建设工程监理工作
编制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 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一) 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公 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在第一次 工地会议中,总监理工程师应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2、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3、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 (1)国家及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有 关本工程项目的审批文件。 (2)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及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资料、 场区的地形地貌图、当地的气象资料、周围环境和场地资料等。 (3)本工程项目的委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大纲及其它与本工程项目有关 的合同、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