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消联勤制度 一、为探索消防工作的新机制,最大限度地整合、利用 现有警力资源,建立集执法、执勤为一体的动态化警务勤务 新模式,把消防警力推向预防和灭火关口第一线 ,促进执勤训 练和消防执法的有机结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防消联勤”是指在不影响正常执勤备战工作情况下, 大队、科的消防执法人员与所辖中队共同在管辖范围内进行 的消防检查、执勤巡逻、消防宣传等活动。 三、“防消联勤”工作由县(市、区 )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 所辖中队实施,每周开展一次,一般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 以及火灾的高发时段、高发场所、高发季节进行。 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对下级公安消防机构实施“防消联勤” 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四、“防消联勤”工作小组由1至 2名大队消防执法人员和 所辖中队警官、士官、战斗班长、驾驶员、通信员等骨干组 成。 通常每组 4 至 5 人,组长由职务或警衔最高的消防执法 人员兼任,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