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试行 )和《危险化学品从 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 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发 [2004]2 号,以下简称《决定》),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以下简 称安全标准化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在广泛 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 行)》(以下简称《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 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决定》和总局的相关要求,把安全标准化工作列入 重要议事日程,根据《规范》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切实可行的工作 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 二、各省
1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 标准化 标准化工地建设,以安全为第一要义,以质量控制为根本,从安 全的标准化管理抓起, 从质量控制标化着手, 把安全生产作为最基本 要求,把实现精品工程作为最终目标。 标准化工地建设, 以改善工地生产生活设施为基本要求, 注重员 工身心健康,激发广大员工劳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 “以人为本 ”的标准化工地建设理念。 以创造良好的场容场貌和提高劳 务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基本要素, 不断拓展标准化工地建设, 树立施工 企业新形象, 充分展现施工企业管理水平。 以落实责任和严格岗位责 任制为手段,不断健全标准化工地管理制度,严抓落实, 为顺利开展 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 五项基本制度 安全质量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质量检查制度,安 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2. 二项“人员、材料和设备”管理制度 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