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评估防范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 生产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理,提升矿井安 全预控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是指为保障矿 井安全生产自主组织开展的,对生产、管理等环节可能存在 或产生的危害、危险因素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的活动。 本实施细则不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由中介机构承担的 各类安全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实用于矿井在组织生产、地面作业过程 中,各系统、环节可能产生的危害、危险因素的部门、单位 及所属班组、岗位。 第四条 本着超前预控风险、 层层落实责任的原则, 实施 矿、 专业、区队、班组、岗位“五级” 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第五条 安全风险等级划分。 根据作业现场的风险因素的危险 程度、危害范围和轻、重、缓、急,将安全风险等级划分为 不可控风险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评 估 制 度 第一条为明确风险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风险信息更新、持续改进等,同时确定 低风险、一般风险、较大风险、重大风险,界定出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以更好的、有的放矢的对风险进行控 制、防范风险发生,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 第三条职责。负责人负责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发布安全风险清单。各部门、 班组、车间是风险评估和控制的责任部门,负责实施风险辨识和评估。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风险控制管理情 况,并按照要求将重大风险报告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辨识方法。采用全员参与的方式,运用岗位活动分析法,进行风险辨识,各岗位人员将辨识的岗位风险 进行汇总,形成风险清单。 第五条风险辨识过程。各部门要组成 “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小组 ”,根据本部门的生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