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一节、安全目标 1、无死亡重伤事故。 2、无倒塌事故。 3、无大型设备损坏事故。 4、无火灾区事故。 第二节、安全保证体系 1、根据施工企业第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公司组成以 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检查督促。主管生产的 项目负责人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安全 科为专职业务科室并为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公室,负责处理有关的业务 工作。 2、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项目设专职安全员,班 组设兼职安全员,专、兼职安全员有职有责,严格管理。 3、各级安全组织必须履行职责,从措施强度、安全教育、技术交底、 执行检查等环节层层把关,纠正违章作业,消灭事故隐患。 4、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 规程条例,标准和规范等,各工种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