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工人入场三级教育: 新工人(包合同工、外协队伍施工人员、实习代培人员),入场必须进行公 司、工程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50小时,并考试合格后才能 进入工地。每月进行两次安全教育,每次不少于2小时。 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4小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普通工种需变换特殊工种的,严格按特种作业有关 标准和规范执行。 三、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 准独立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及复审工作严格执行《北京市特种作业 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四、班前安全活动交底(班前讲话): 各作业班组长每天作业开始前(包括夜间工作前),必须对本组全体人员进行 不少于10分钟的班前安全活动讲话及交底。班组长对应将交底内容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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