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奖罚实施 细则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奖罚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的内容、要求及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2011 3 原则 3.1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将安全、文明管理与经济进行挂钩,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贯 彻“以功论赏”、“以则论处” 的原则, 对在安全文明施工中作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及个人给予表彰、 奖励。 对于在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给予通报批 评、处罚。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国家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追究责任。 3.2 实施奖惩要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在 处罚上,坚持以教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 11.1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1.1.1 管理目标 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 行国务院、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及职业安康的各项规 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 职业保护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 改,杜绝死亡事故,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 11.1.2 组织管理 11.1.2.1 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员为副组长,各作业层、队(组) 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施工现场依据国家、 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 作,确保安全生产。 11.1.2.2 项目经理与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把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