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 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3 职责 1)总经理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立项决策; 2) 项目分管经理负责对立项的新建、 改建、扩建项目具体实施; 3) 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 设施、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的实施。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1)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以确保 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 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保障劳动 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在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确定可能对 从业人员造成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预防措施, 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 研究报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