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35 号) 《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次会议于 2005 年 5 月 20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5 年 10 月 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 年 5 月 20 日 (2005 年 5 月 20 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 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 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专利纠纷的行政处理和调解、专利违法行为的查处、 专利申请与实施等保护和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和
【发布单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 2009-11-20 【生效日期】 2010-03-01 【失效日期】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首都之窗 北京市绿化条例 (2009年 11月 20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通过 )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 义务植树 第四章 绿地保护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 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 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监督和管 理。 法律、法规对森林、古树名木、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有规定的, 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本市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