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国发〔1998〕23号,以下简称《通知》 )和《中共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 (厅字〔 1999〕10 号)精神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 (一)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 :按照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 的要求 ,稳步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 ,促进住宅业成为首都经济新的增长点 ,不断满足城镇居民日益增长 的住房需求。 (二)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 ,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建立职工住房补 贴制度 ,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继续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 ,加快实现住房商品化 ;建立
通化市住房建设规划 (2008—2012) 文本 通 化 市 规 划 局 二 00 八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目标、规模与结构 第三章 住房用地供应目标与空间布局 第四章 棚户区改造实施规则 第五章 住房政策与发展策略 第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七章 附则 规划图件: 1、通化市住房建设规划 2008 年现状图 2、通化市住房建设规划 2009 年计划图 3、通化市住房建设规划 2008— 2012 年规划图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是 国务院做出的重要部署, 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 提高住房保障水 平的重点工作, 是落实科学发展观、 引导建立符合国情的住房建 设和消费模式的重要措施, 是完善住房供应政策和调整住房供应 结构、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 也是城市人民政府的 重要职责。 制定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