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渝市政委[2010]446号各区县(自治县)市政管理部门、工商局、城乡建委、市工商局直属分局:为加强招牌标识规范管理,建立招牌标识长效管理机制,美化城市环境,建设宜居城市,市市政委、市工商局、市城乡建委联合制订了《重庆市城区招牌标识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市政府审定(渝文审[2010]25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市市政委市工商局市城乡建委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资料属性: 地方性法规规章 部门分类: 建设建筑综合规定 制定机关: 重庆市人民政府 颁布文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07号 颁布日期: 2016年 11 月 15日 施行日期: 2017 年 01月 01 日 时 效 性: 有效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计价依据制定与信息发布 第三章 造价确定与控制 第四章 造价咨询与执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已经 2016 年 10月 12 日市人民政府第 14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6 年 11月 15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 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 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