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渝环发〔 2007〕39号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 (自治县 )环保局,市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 近年来,我市城镇化规模迅速扩大, 城市交通高速发展, 部分城市区域的功能及 声 环境发生了一定变化。 为适应声环境保护的新形势, 提高城市声环境质量, 满足人民群 众对声环境的要求,根据《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 第 126号令 )、《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 (渝府发〔 1998〕9 0号),结合区县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状况,我局编制了《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经市政府同意 ,现将该《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 执行。 附件 :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 重庆市城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