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类 中类 小类 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低层住区用地 R1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住区内城市支路以下的道路、停车场及其社区附属绿地 R12 服务设施用地 住区主要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文化体育设施、商业金融、社区卫生服务站、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布局较完整、环境良好的多、中、高层住区用地 R20 保障性住宅用地 R21 住宅用地 R22 服务设施用地 住区主要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文化体育设施、商业金融、社区卫生服务站、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公用设施、交通设施不齐全,公共服务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区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 R3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住区内城市支路以下的道路、停车场及其社区附属绿地
1 附件 3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对照表 国家《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标准》 《天津市城市用地分类标准》 调整说明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内容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大 类 中 类 小 类 大 类 中 类 小 类 R 居住用地 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R 居住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中小学用地归入 A3教育 科研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 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 R1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 R11 住宅用地 R13 道路用地 R14 绿地 R12 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 服务、养老助残、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1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s 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仅包括其中的幼儿园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设施较齐全、环境良好,以多、中、高层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