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20.2.1条 2 第20.2.2条 3 第20.2.3条 4 第20.2.4条 5 第20.2.5条 6 第18.3.5条 7 第20.2.7条 8 第20.2.8条 一 般 项 目 1 第20.2.9条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专职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项工程负责人 年 月 日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 10414—2003 监理单位 验收记录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标 准 的 规 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主 控 项 目 金属杆件的涂刷 标志设置及结构尺寸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施 工 单 位 隔离栅栏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名称及编号 02011702 □□□ 验收部位 项目负责人 栅栏的外观质量 栅栏所用原材料
精品文档,供参考! 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本着互惠互利原则,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 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及内容: 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的隔离绿化带的栅栏的制作和安装。 四、工程造价: 每米 元(不含税),工程完毕后,以栅栏的实际长度为 准计算总价。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日甲方付乙方工程订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安装完毕 待业主方验收合格后付总额的 60%,余额在一年内全部付清。 六、工程期限: 开工和竣工日期均按甲方通知,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图纸有较大变更或非乙 方原因引起延期,则工期顺延。 七、工程变更: 栅栏详图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施工,甲方如需更改设计或增 减工程量时,须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附加合同。其变更部分,付 款方式按本合同第五条同时办理。 八、工程材料: 1.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