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供热管理实施细则 《大庆市供热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城市供热管理,规 范供热采暖行为,保障供热安全,提高服务质量, 维护热用户、供热单位和热源单位的合法权益, 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从事供热规划、 建设、 生产、经营、管理的单位、个人和热用户,应当 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管理原则)供热实行政府主导,大企业 参与,引入竞争机制,主张政府或国有公司投资, 按照特许经营或能源合同管理等方式, 鼓励外资 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人参与经营, 并实行统一规 划和管理。 第四条(供热方式)城市供热应当以集中供热为 主, 2015年前取消能耗高、污染重、效能低的 供热方式,提高供热的科技水平和供热质量。 大庆具有丰富的工业余热资源, 应由供热管理部 门主导,大企业配合,积极推广工业余热等可再
- 1 - 大庆市建设局 大庆市财政局 庆建发〔 2005〕59 关于转发关于 2005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办法的通知的 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财政局,各中、省直单位建设主管部门,各有 关建设、施工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建设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二○○五年建 筑安装等工程结算办法的通知》 (黑建造价〔 2005〕第 12 号)转 发给你们,并就结算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做如下 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 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或招投标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 制。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项目特征描述应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要求填写,不得漏项。工作内容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不同的, 应在项目特征中予以描述。 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问题执行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关于《建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