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试 行) 湖 北 省 水 利 厅 2015年 7月 前 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程、 规范的规定,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 (SL1-2002)的要求,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主要内容有: 总则、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基本规定、质量监督早期工作、 质量行为监督、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监督、质量问题及处理、质量监督成果、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附则、附录等 13个部分。 本导则批准部门:湖北省水利厅 本导则主持机构:湖北省水利厅建设监督中心 本导则解释单位:湖北省水利厅建设监督中心 本导则编写单位:湖北省水利厅建设监督中心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胡学家 刘家春 陈善治 杨道明 姚海滨 周海燕 张苏杭 张 志 刘正军 目 录 1 总则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