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联合开发合作协议书 甲方: 公司 (以下称甲方) 乙方: 公司 (以下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的各自优势, 积极参与中山市金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地产 开发项目建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联合 开发中山市西区金港路 号地块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开发项目地段、面积 地块总面积 125065.1㎡,价值约 36583.2万元整。四至为: 北至 ,南至 ,东至 ,西至 。该地 块为甲方自有。 1、78亩用地:位于中山市西区金港路 号,面积为 51,966平方米,地类用 途:商住,土地证号:中府国用 [2011]第 号。其准容积率为 1.5,可建容积 率为≤ 3.0;建筑高度≤ 100米;绿化率大于等于 38%;建筑密度≤ 30%。 2、110亩用地:位于中山市西区金港路 号,面积为 73,099.1平方米,地 类用途:商住,土地证分为四份,编号分
1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 方: 法定地址: 乙 方: 法定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 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合作参与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 义务和责任,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技术支持、信息咨询、开发、 管理、服务等项目。 二、合作的范围及内容 根据甲、乙双方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双方商定本次合作为房地产开发建 设的初期工作,本次合作范围及内容是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提供技术顾问、信 息咨询等服务,包括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的融通及筹措,项目的推介及招商, 为项目寻找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等。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全部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对外沟通、信息交流、协调关系、公 关、招投标、谈判、签约等商务事宜,乙方以甲方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