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题注】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房地产开发企业 (以下简称开发企业 )的资质管理,根据建 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开发企业,是指在我省城市及村镇从事土地开发、房屋 及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开发经营业务,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 凡在我省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专营或兼营的各类开发企业都必须遵守本 办法。 第四条 陕西省建设厅归口管理全省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五条 根据自有资金和经营管理能力,开发企业划分为一、二、三、四、五 五个等级。各级开发企业的资质标准如下: (一)资质一级企业: 1、自有流动资金 20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0万元; 2、有职称的建筑、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或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 不得少于 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20人;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暂行) <修订稿 > 2016年 4月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内部资料,不得外传) 第 2 页(共 27 页) 目录 一、 概述及适用范围 ................................................................................................................ 3 二、 发票管理目标 .................................................................................................................... 3 三、 增值税发票管理涉及的岗位及主要职责 .....................................................
房地产企业造价员管理办法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注册登录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房地产企业造价员管理办法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房地产企业造价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