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 XXX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姓名: XXX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XXX 我拥有位于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的房产一套, 因房产拆迁需登记,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回家办理房屋拆迁的相关手续, 特委托 XXX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 下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系夫妻关系,受托人可以我的名义办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产房屋拆迁有关登记以及签字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房产 拆迁合同,受托人有权自主选择补偿房产或补偿拆迁款。 二、如若补偿拆迁款,受托人可全权收取房屋拆迁补偿款。 三、如若补偿房产,受托人可全权于相关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登
吉林市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办法 (2005 年 6 月 24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 39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5年 6 月 30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 第 162号公布 自 2005年 8月 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 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建设委员会是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市城市房屋 行政强制拆迁实施部门。 第三条 本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涉及城市基础设施、社会公益事业、土地收购储备、棚户区改造 等建设项目的房屋拆迁,经市建设委员会行政裁决,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或其他住用人在裁决规定 的搬迁期限内拒不搬迁的,由市建设委员会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 第四条 拆迁当事人自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前,就拆迁补偿安置等事宜未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