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昆明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 (2003 年 2 月 27 日昆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 次会议通过 2003年 5月 29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 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昆明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权属登 记管理。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 对房屋所有权及其产生的抵押权、 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 并 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房屋权利人, 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 房屋他项权利的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条例所称房屋权利申请人, 是指已获得了房屋并提出房屋权属登记 申请,但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
郑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郑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 已经郑州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 会议于 2003年 8月 29通过,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03年 11月 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 2004年 4月 1日起施行。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 年 12月 17日 郑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 (2003年 8月 29日郑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2003年 11月 28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权属登记管理, 维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