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 公 安机 关业 务技 术 用房及附 属 设施 和松原 市 公安 局地 下车 库 及附属设 施 工程 高层塔吊装拆方案 吉 林 大正 建 设 集 团 有限 公 司 2011 年 10 月 28 日 - 1 - 一、工程概况: 1. 建筑 、 结构设计 概 况: 1.1 建筑设 计概 况 : 本 工 程地 下一层, 地 上 A 区整体 十层 , B 区 5 层 , C、 D 区为三 层 ,本 工 程为 高层 办 公楼 。地 下 一层 为 车库 及设 备 用房 等, A 区建 筑 整体 高 度 41.4 米 ,为 二 类高层住 宅 楼, 防火 等级 为 二级 。 1.2 、结 构设计 概况 : 本 工 程基础为 复 合载 体夯 扩 桩基 础, 框 架剪 力墙 结构 。 1. 3 建筑 物 位置 : 本 工 程位 于松原市 沿 江东 路与 五 环大 街交汇 处。 1. 4 三通 一 平 现
高层,中高层,小高层,跃层,错层,复式 多层住宅:是指 4-6层的住宅。 低层住宅:是指 1-3层的住宅。 小高层:是指 8层及 8层以上 11 层及 11 层以内的住宅。 中高层:是指 7-9层的住宅。 高层:是指 10 层以上的住宅 超高层:是指高度超过 100 米的住宅。 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 24m 者为高层 (不包括高度超过 24m 的单层主体建筑)。 另附:建筑物高度超过 100m 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所以,不要认为中高层要比小高层高,那是错误地 ..... 小高层是指楼层在 8 至 11 层间,配备载人电梯而又可以不配备消防电梯的住宅。 在建设部有关规定中,没有小高层这个概念,它是人们的习惯称谓。《民用建筑设计 通则》根据楼房的层数、高度不同分:1 —3层称低层、 4—6 层为多层、 7—9 层为中 高层、 10 层及以上为高层、建筑高度大于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