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细则 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事业也要加快步伐,同时也要注意一个更重要 地问题——安全。强力公司特拟定以下安全管理细则: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时提示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安全生产的重
工 地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为强化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我公司建筑工程施 工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广州市建筑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公司及本建筑工 程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本工地现场项目经理部,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 组、消防安全工作组、文明施工工作组,所配置的安全主任(或安全 督导员)、施工员、电工、机修工等专业技术人员,应认真履行各自的 岗位职责。 第三条:项目经理对本工地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其安全职责是: 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本 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 2. 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内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落实安全员、施工员、班 组长、工人的各级岗位安全职责。 3. 制定和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