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湛江市第十四小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2013年 10月修订 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 责。 2、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 3、依法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层级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安全责 任人。 4、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安全制度和规则。 5、建立学生安全保障领导机构,并指导和督促其有效运作。 6、落实安全经费,改善安全设施,提高物防水平。 7、主持召开安全检查工作会议,对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做出决策,并 督促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8、对学校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积极组织抢险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 责成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整改和处理。 9、对学校的财务资产安全承担责任,指导分管校长、园长做好财务资产安全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提高所有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有效防 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 1、消防安全工作由项目经理孙永平全面负责。 2、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孙永平担任,副组 长分别为杨奇峰、王瑞江、何仁清担任,成员由专职谢远征、 范东旭、 孙战军、高树海、鹿波、杨赛波、王喜兵、郭银杰、朱延龙。 3、项目部所有人员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4、组织项目部人员适时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一)结合实际,对项目部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不定期向项 目部人员宣传消防知识,警醒项目部人员提高消防意识, 深切理解“消 防工作重于泰山”的重大意义。 (二)对项目部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2、组织消防检查 (一)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经理部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