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缝等级定义 1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的一、二级焊缝。 2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的一级焊缝。 3 大跨度结构中一级焊缝。 4 重级工作制吊车梁结构为一级焊缝。 关于焊缝等级的定义的部分要求见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 的 第 7 章 连接计算。 7.1 焊缝连接 7.1.1 焊缝应根据结构的重要性、荷载特性、焊缝形式、工作环境以及应力 状态等情况,按下述原则分别选用不同的质量等级: 1 在需要进行疲劳计算的构件中,凡对接焊缝均应焊透,其质量等级为: 1)作用力垂直于焊缝长度方向的横向对接焊缝或 T 型对接与角接组合焊 缝,受拉时为一级,受压时应为二级; 2)作用力平行于焊缝长度方向的纵向对接焊缝应为二级。 2 不需要计算疲劳的构件中,凡要求与母材等强的对接焊缝应予焊透,其质 量接等级当受拉时应不低于二级,受压时宜为二级。 3 重级工作制和起重量 Q≥50t 的中级工
ZJ/4004-2004 焊接件外观检验指导书 一、所有关键焊缝 100%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一)、对接焊缝的外观要求 1、焊缝表面必须无裂纹、未熔合、气孔; 2、所有弧坑必须填焊至焊缝横截面饱满; 3、焊缝表面必须与母材表面平齐, 焊缝必须与母材平顺的熔合为一体, 焊缝余高严 禁超过 3㎜。 4、焊缝表面允许有局部咬边但咬边深度不大于 1㎜,在 100㎜范围内,咬边的总累 积长度不允许超过 6㎜; (二)、角接焊缝的外观要求 1、焊缝表面必须无裂纹、未融合、气孔; 2、所有弧坑必须填焊至焊缝横截面饱满; 3、焊缝表面允许有局部咬边但咬边深度不大于 1㎜,在 100㎜范围内,咬边的总累 积长度不允许超过 6㎜; 4、角焊缝的凸度严禁超过 3㎜; 5、多层焊缝表面的焊道应平顺的熔合为一体; 6、焊缝的焊接角高不低于焊接工艺规程的要求: 焊角高度 h≤10㎜,允差为 +1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