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0 目的: 此政策旨在为公司雇员及来访客户提供差旅方式、标准、审批、订票订房途径、报销等 提供指引,加强公司对差旅订票、订房的统一管理。 2.0 适用范围 : 铃木住电钢线制品 (广州 )有限公司的所有雇员。 3.0 政策 : 3.1 差旅方式 - 以下为公司批准的几种差旅方式: A. 飞机; B. 火车 / 轮船; C. 出租车 / 汽车。 3.2 差旅标准 : 3.2.1 飞机: 经济舱。除非得到总经理的批准,雇员方可乘商务舱; 3.2.2 火车 / 轮船:参照以上 3.2.1. 之标准; 3.2.3 出租车 / 汽车 : 出租车乘坐应在行政部无公司车安排下申请。 (备注: 平时晚上加班超过 9点者可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行政部申请 乘座出租车。原则上应以公交车为主。 ) 3.3 差旅费报销标准 : 标准一 市外、省内、省外 单位:人民币元 职务 交通费 住
文件名称 编号 审批 签批 生效日期 公司名称 员工差旅管理制度 一、出差管理办法 第一章 国内部分 第一条 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 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以下标准发给出差旅费。 ( 1)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 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 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 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 2)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 3)因急要公务必须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出差旅费。 ( 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 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 1)主管及以上级:每日 120 元。 ( 2)一般级:每日 100 元。 第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 1)乘坐计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