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测绘办法 更新时间: 2011-04-12 10:16:24 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整治项目测绘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 (土 地开发整理标准)》( TD/T1011 ~1013-2000)、《城市测 量规范》(CJJ8-99)、《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国测管字〔2009〕 13 号)、《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7929-1995)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土地整治项目测绘由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局 委托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的测绘单位进行。 第三条 土地整治项目测绘,是通过对项目区内及项目 区外一定范围内的点、线、面状地物及高程等的测绘,形成 成果图,为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提供依据。 第四条 在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参考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湖 北 省 测 绘 管 理 条 例 (1995 年 9月 26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1997 年 12月 3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2004 年 1 月 16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使用测绘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测绘工作、测绘科学技术进步和测量标志保护等方面做出 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全省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市、州、县(区
湖北省测绘局中南大院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注册登录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湖北省测绘局中南大院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湖北省测绘局中南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