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1996-11-2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管理,完善环境监测报告制度,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环境监测报告的管理,实现环境监测 数据、资料管理制度化, 确保环境监测信息的高效传递, 提高为环境决策与管理 服务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第三条 环境监测报告分为数据型和文字型两种;数据型报告是指根据监 测原始数据编制的各种报表、 软盘等;文字型报告是指依据各种监测数据及综合 计算结果进行文字表述为主的报告。 第四条 环境监测报告按内容和周期分为环境监测快报、 简报、月报、季 报、年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及污染源监测报告。 第五条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各类环境监测报告的 编制和审定;并按本制度规定的要求, 向上一级环境保护局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出 各类文字型环境
环境监测实习报告 一、实习时间: 2010年 10月 28日、11月 2日进行环境监测外出实习。 二、实习地点: 1、第十周周四:李村公园噪声监测和二氧化硫样品采集; 2、第十一周周二: 城阳区主要水体环境监测点位的布设情况, 主要是白沙河 上游( 308 国道路段)、白沙河下游(双元桥段)、墨水河、云头崮水库水样采 样点,并现场采集水样 。 三、实习内容 : (一)城阳区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情况 1、水 城阳区所辖水环境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地表水主要包括书院水库、虹字河 水库、云头崮水库三个饮用水源地及白沙河、桃源河、墨水河三条河流; 2、大气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城阳分局在城阳区内共设有大气质量例行监测点位 4个。 其中青岛市大气自动化监测中心站城阳子站为大气自动监测点位,属国控点,位 于城阳环保分局内,开展的监测项目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可吸入 颗粒物,是青岛市目前空气质量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