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8 页 技 术 交 底 工程名称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经济适用住房 工程 建设单位 四川省梁山彝族自治州 中级人民法院 工程编号 施工单位 攀冶建筑分公司 交底部位 混凝土工程 交底日期 2010年 4月 16 日 交底人签字 接受人签字 交底内容: 1. 工程慨况 拟建的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经济适用住房工程(包括三个单位工程:经济适用房工程、商业街商住楼 工程、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工程) 。 经济适用住房工程由两栋点式高层住宅楼组合而成。地上 18 层均为住宅,每栋点式一梯五户,层高 2.9m,电梯间出屋面,建筑物地面总高度 57.6m。建筑物平面轴线尺寸( 1)~( 66)线 62.30 m,A~L 线 27.60 m ,基底面积 1174.86m2,建筑总面积 21248.36m2。该工程类别为二类高层住宅楼,设计耐火等级 为二级。本工程± 0.000 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
施 工 技 术 交 底 工程名称 富油 3#公寓楼 交底日期 2012年 3月 施工单位 榆林丰庆建司 分项工程名称 混凝土工程 交底提要 混凝土结构施工注意事项 一、材料要求: (1)钢筋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见证取样复试合格,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 和规范要求; (2)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进场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及复试试验报告; (3)砂:粗砂含泥量不大于 5%; (4)石子:粒径 0.5~3.2厘米含泥量不大于 2%。 二、主要机具 混凝土泵送车、、双轮手推车、尖锹、插入式振捣器、胶皮水管、铁板等。 三、作业条件 (1)浇筑混凝土层段的模板、钢筋、预埋铁件全部安全完毕,经检查符合设 计要求,并办完隐检手续; (2)浇筑混凝土用的架子及马道已支搭完毕并经检查合格; (3)水泥、砂、石经检查符合有关标准要求,试验室已下达混凝土配合比通 知单; (4)磅秤、振捣器(棒)经检验试运转合格;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