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豫建建〔 2009〕 63 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 2008 年 下半年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名单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委(局) : 根据《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 ,我厅组织人员对 申报 2008 年下半年度 “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 ”的工程进行了检 查和评审,经评审,共有修武县文化城等 167 项工程获得 2008 年下半年 “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 ”称号,现予以公布。 附件: 2008 年下半年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名单 二○○ 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 2 — 附 件 2008 年下半年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名单 序 号 地 市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 经理 现 场 安全员 监理单位 项目 总监 监督单位 监督 人员 备 注 1 焦 作 修武县文化城 河南省第一建 筑工程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武栓保 秦先林 张明福 河南宏业建 设管理有限 公司 王明旭 焦作市建设 工程安全监
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委、办、厅、局: 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降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维护 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 照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的原则,现就加强 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市结合本地 具体情况贯彻实施。 一、建筑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将严重影响发承包双方对 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给工程施工带来潜在的质量安全隐 患。工程施工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 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签订合理的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 明确各方承担风险影响的原则,切实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实 施。 二、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人 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计价中的风险范围、控制和处理原 则。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1、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 2、承包方的投标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