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 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 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 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 监理 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 接受政 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 分别 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 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 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 《建设工程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 [2009]87 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 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