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建设法律关系是由建设法律关系主体、建设法律关系客体、建设法律关系内容这三个要素构成。 建设法律关系主体 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自然人。 建设法律关系客体 物、行为和智力成果。 建设法律关系内容 指建设权利和建设义务。 2、建设法规的法源有哪些? 我国建设法规的法源包括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部门规章 地方规章 国际条约 3、如何理解“工程建设”的含义? 工程建设: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 是形成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及与之相关的其他建设工作的总称。 4、简述建设法律关系的特征。 建设法律关系有综合性和计划性两大特征。 综合性是指其包含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多种法律关系。 计划性指建设法律关系受到国家计划指令的影响较大,工程建设的各程序受到的国家
《建设法规教程》试题库 一、概念题 1、建设法规 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 旨在调整国 家及其有关机构、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 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2、建设行政复议 是指在建设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当事人不服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在法定的时间内, 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有管 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要求变更或撤销原处理决定, 复议机关 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后作出裁决的活动。 3、建设行政诉讼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认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时, 依法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 并 由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4、城市规划区 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 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5、建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