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更新时间:2026.11.01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

格式:pdf

大小:19KB

页数: 9页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 (农计发【2004】10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 确保工程质量, 提高投资效益, 保护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农业部管理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招标, 仪 器、设备、材料招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他招标活动。 第三条 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招标投标活动一般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 有明确的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并在项目立项审批时经农业部批 准。 (二)自行招标的应组建招标办事机构, 委托招标的应选择由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 (三)编写招标文件。 (四)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发放或出售招标文件,组织投标人 现场踏勘。 (五)接受投标文件。 (六)制订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格式:pdf

大小:129KB

页数: 2页

(2000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2000年5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第一条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热门知识

建设项目招标规定

精华知识

建设项目招标规定

最新知识

建设项目招标规定
点击加载更多>>
专题概述
建设项目招标规定相关专题

分类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