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2 页 1. 目的 通过有效的激励措施,提高检验员学习与工作积极性、工作素质,充分发挥检验员工 作能力,提升质量管理功能,为产品质量提供有力的保障。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华中公司全体生产过程检验员。 3.职责 3.1 检验科长负责该办法的编制与修订,报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2 检验班长、科长负责对检验员工作的评价与考核,将考核结果报部门经理审批。 3.3 行政人事科负责监督考核过程与激励工资的核算。 4. 激励方式及金额设定 4.1 根据激励考核评价方法,按考核得分情况评选出前 3 名和末名,第一名奖励 500 元,第 二名奖励 300 元,第三名奖励 200,末名处罚 100。 4.2 一个季度考核评价一次,在每个季度的次月 6日之前将考核评价结果报批,奖金在 3 月 份、 6 月份、 9 月份、 12 月份工资中兑现。 (注:试用期及上岗不满 3 个月的
牡绥铁路工程监理一标项目监理部 激励约束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牡绥铁路工程各项建设管理目标的实现, 强化对工程施工、监理职责履行的过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目标的 落实,根据 哈牡铁路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激励约束考核管理 办法》﹙哈牡客专安质〔 2011 〕49 号﹚、和黑铁监 ﹝2011﹞ 13 号《黑龙江中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监理人员考核办 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牡绥铁路工程监理一标的各监理分 站、实验室。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考核工作实行监理部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 负责的管理方式。 第四条 监理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监理部总监理工程 师任组长、副总监和监理分站长为组员的考核组。负责对项目 部全体监理人员实施考核。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2)组织考核、评比